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fā)《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規(guī)定》。根據(jù)規(guī)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的公務活動,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包括私人自帶的酒類。全省范圍內的公務活動,一律禁止公款贈送任何酒類。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一律不準飲酒。
此外,重大外事活動和招商引資活動,確需提供酒類和飲酒的,須按一事一購買、一事一審批的原則,由承辦單位報分管該單位或該項工作的負責同志審批,同時報同級紀委備案。
對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及個人,根據(jù)相關條例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糖酒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