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凱里出臺新規(guī),規(guī)范全市婚喪操辦酒席行為,是為了制止巧立名目濫辦酒席、鋪張浪費、借機斂財?shù)炔徽L,同時倡導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勤儉節(jié)約的文明新風。這有著極強的現(xiàn)實需求——近年來,包括凱里在內(nèi)的許多地方,酒席風泛濫,婚嫁酒、喪葬酒、喬遷酒、升學酒、祝壽酒……名目繁多,個別地方甚至出現(xiàn)了“母豬下崽也擺酒席”“孩子沒考上大學也要喝‘安慰酒’”等奇聞。對此,相關部門當然不應不管不問。
不過,推動移風易俗,也要防止用力過猛。比如凱里的這個紅頭文件就規(guī)定,“除結(jié)婚酒、喪葬酒外的其他一切酒席,一律視為違規(guī)酒席”。這下問題就來了:連辦壽宴都不行嗎?要知道,辦壽宴可是民間傳統(tǒng),簡辦的壽宴可弘揚孝道。雖然凱里的新規(guī)在受到質(zhì)疑后,當?shù)毓俜浇忉屨f,對公職人員才是強制執(zhí)行,對普通群眾只是引導。但即便如此,這樣的規(guī)定依然有管得太寬之嫌。
又如,“復婚不準操辦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外,另一方不得操辦”,這條規(guī)定也屬用力過猛。復婚或再婚也是人生一件大事,邀請一些親戚朋友,擺上幾桌酒席高興高興,熱鬧熱鬧,花的是自己的血汗錢,有何不可?相關部門應制止的是“大操大辦”,而非“一刀切”。即使“復婚再婚不得辦酒”規(guī)范的對象是公職人員,也只能是看其在辦酒席時有無涉及公款公物,有無借機斂財?shù)冗`紀行為。
移風易俗若用力過猛,就頗有點矯枉過正、急功近利的味道,非但不能凝聚共識,引領婚喪嫁娶新風尚,反而會因為難以執(zhí)行而損害政府的公信力??傊?,公權力即使要出臺移風易俗之類的“高大上”舉措,也要合乎情理,不能違背起碼的社會認同。 (廣西日報 李秀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