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國外葡萄酒大量涌入中國。僅張家港口岸,今年上半年就進口葡萄酒350萬升,同比增長113.7%,進口量全省第一。但是,進口葡萄酒質量安全問題也日益凸顯。據張家港檢驗檢疫局統(tǒng)計,今年上半年,該局退運或銷毀不合格進口葡萄酒6批、15777升。
檢驗檢疫部門表示,鐵超標、干浸出物超標、酒精度不合格是進口葡萄酒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今年以來還出現了防腐劑超標、起泡酒工藝不符合要求、封口滲漏等新的質量安全問題。產生這些質量安全隱患的原因是歐盟對葡萄酒釀造過程中添加劑的使用要求和我國不一致,導致類型是半干、半甜、甜型的葡萄酒容易發(fā)生防腐劑山梨酸和二氧化硫累計使用量超標;其次,進口商不了解產品工藝,經常發(fā)生將人工充氣的葡萄酒當作二次發(fā)酵的起泡酒進口和銷售;第三,橡木塞質量不過關,在受到溫度、震動、滅菌不徹底導致瓶內酵母繼續(xù)發(fā)酵等因素影響時,容易使封口滲漏。
檢驗檢疫部門建議,為保證進口葡萄酒質量安全,需加強口岸指定監(jiān)管倉庫建設,加快倉儲貨物流通速度,避免因庫容問題使葡萄酒滯留碼頭無法按時入庫。特別是盛夏季節(jié),葡萄酒經過陽光曝曬,極易導致氧化變質等問題的發(fā)生。其次,要規(guī)范管理。目前,進口葡萄酒進出庫核銷管理、標簽整改管理、檢驗狀態(tài)管理、在庫貨物管理等環(huán)節(jié)仍然采用手工臺賬記錄的方式,這與進口葡萄酒快進快出、整進分出這種數據非常復雜、信息量龐大、精確定位的現代倉儲物流管理要求不相適應,應該盡快引進現代化、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統(tǒng),提升管理水平和能力。第三,進口商要及時關注進口葡萄酒不合格的原因,在簽訂合同時注明相關條款,避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法律糾紛。(新華網)